燃气灶使用安全操作规程
1.厨师每天对燃气管道及燃气具进行安全检查,杜绝因设施设备带故障运行而造成的安全隐患,发现损坏、锈蚀立即采取报修和临时防护措施,并且及时上报专业部门维修直到隐患消除。
2.燃气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由部门对其进行燃气安全操作培训,做到“二知三会”。二知:知道燃气安全使用规定;知道燃气具构造;三会:会燃气安全操作使用;会保养维护燃气具;会发现隐患和处理险情。
3.燃气具必须由专职操作人员使用,任何无关人员不得操作燃气具。
4.任何部门和个人,不得对燃气管道、阀门、开关、计量表、灶具进行私自拆改,如需要必须按程序上报。
5.使用燃气具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,特别是点火程序,应按先点火后开气的顺序操作。
6.每日清洗燃气具、每周清洗燃气排烟道,避免因排烟道积油、积污过多而引起火灾事故的发生。
7.燃气操作间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,发现燃气外泄,要采取应急措施,开窗、开排风扇、加大通风量,严禁吸烟、开灯、用火。
8.每日班前、班后厨师要对燃气操作间进行安全检查。
9.对安全部门配置于燃气使用区域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、加强安全检查,不得挪用。